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第 3 督察组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31 日对贵阳市开展统计督察,并于 12 月8日向贵阳市统计局反馈督察意见。市统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对标督察反馈意见,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抓实统计督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推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部署各阶段整改工作,听取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统筹协调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方面。一是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市委党校主体班上讲授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二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加大查询、审核力度,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三是督促开阳县统计局围绕统计造假案例深入学习研讨,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统筹推进全市“一张表”各项工作,完成乡级报表台账梳理、试点单位报表统一审批、基层报表清单整理工作,切实助推基层减负。
(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一是推动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巩固督察整改工作成效。二是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加大对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记录,提高核查的规范性和针对性。加强对 “一套表” 调查单位入库资料审核和名录库管理,严把上规入统数据质量关。四是加强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培训,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统计数据。
(三)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八部委防治统计造假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强化刚性制度执行,纵深推进防治统计造假。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机制,强化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三是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贯通协作工作规则,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统筹衔接、贯通协调,强化在巡察中发现统计方面问题线索。四是对开阳县、清镇市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统计基层基础方面。一是统筹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开展执法检查,启动2026年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工作,按照“领导带头,应报尽报,应考尽考”的原则开展组织动员,壮大统计执法力量。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建立案卷评审清单,提升案卷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扎实抓好乡镇统计人员变动管理,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统计人员配备要求,做好乡镇统计人员台账登记。持续加大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维护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数据真实。
(二)深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坚决抓好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深入开展“回头看”,深入推进刚性制度落地落实,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办法,驰而不息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三)着力提升统计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范推进各项常规调查工作,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监测分析,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好统计数库智库作用。
(四)扎实推进统计改革。落实国家、省统计改革部署,加快“一张表”与“一表通”的有效衔接,持续深化经营主体发生地统计,继续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探索,巩固服务业营业额统计试点调查,有序推进新质生产力统计监测。
(五)持续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持续提升统计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质,加强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851—87989124
电子邮箱:stjjzcf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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