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贵阳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统计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带头遵守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等文件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深刻领会核心要义。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加强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广大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形势的重要性。
(三)扎实加强统计普法宣传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常态化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在市委党校春季、秋季主体班上开设统计法专题讲座;利用业务培训、基层调研、执法检查等,向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利用“9.20”统计开放日活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以“诚实诚信、依法统计”为主题,向社会公众宣传和普及统计法律知识,以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统计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二、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四)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
印发《贵阳贵安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贵阳贵安区(市、县)及开发区、贵安新区主要统计数据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确保数出有据、实事求是,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五)推进统计调查改革创新
巩固拓展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成果,夯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常规开展贵阳贵安、区(市、县)GDP核算,推进开发区统计监测;开展好反映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完成体育产业、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产业、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其他经济增加值试算;建立绿色经济统计分类,测算绿色经济占比;率先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测算研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积极探索试算生态产品价值(GEP)试算;协助省统计局拟定《贵州省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工作方案》,在云岩区、清镇市开展试点并完成试算,为全省统计制度优化提供了鲜活实践样本。
(六)有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认真落实干部双重管理规定,区(市、县)统计机构领导任免职均向市统计局征求意见,确保班子专业能力与岗位需求高度匹配;将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纳入全市“十减”工作统筹推动,发布乡镇(街道)填报经济社会发展类报表台账“白名单”,在全市开展全省乡级“一张表”试点;选取云岩区、清镇市作为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试点,积极探索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全面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已实现 “四上”企业和有条件的“四下”企业全覆盖。
(七)严格落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按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从调查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对部门调查项目进行审批指导服务,今年共审批《贵阳市非居民用水单位节水用水月报表》《贵安新区消费配套服务需求调查问卷》《贵阳市科技创新主体要素统计调查》3项调查项目和调查制度。
三、统计执法监督作用更加彰显
(八)积极配合完成省级统计督察
配合开展省级统计督察,认真落实督察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决策,让真实准确的数据成为描绘发展蓝图最坚实的底色。
(九)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在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和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计划等信息;严格执行“扫码入企”,向企业送达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至少2名执法人员亮证执法。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既严肃统计法治,又减少对企业的信用影响。壮大统计执法队伍,2025年组织全市22人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取得执法资格10人,通过率45.5%,为历年来最高。
(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动态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持续推进“全省通办”“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办事对象的服务指导,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2026年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意识。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思想教育。重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
二是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省级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构建覆盖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存储全流程的管控体系,织密数据质量管控 “笼子”,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
三是深化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主动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的力度,提升事前预防和事中管控效能。强化监督结果运用,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协同监督,构建全市上下同频共振的统计法治工作格局,凝聚防治统计造假的强大合力。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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