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服务型统计的要求,秉承“服务科学发展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和“党委政府决策到哪里,统计部门就服务到哪里”的理念,以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统计监测为主线,以第三次经济普查和巩固提高“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继续围绕“一个中心”,做好“两个服务”,完成“三大任务”,实现“四个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一个中心”即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两个服务”即为党委政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三大任务”即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国家和省布置的各项常规调查、专项调查任务,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四个提高”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抓学习
一是学政治理论,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和省、市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关会议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学业务知识,增强业务技能。三是学法律法规、经济知识、管理知识,增强综合素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五个方面的能力,即:学习能力、分析研究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二、抓业务
(一)组织实施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对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筑府发【2013】5号)文件精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建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力的统一调配机制、合理的专业分工机制、有效的上下沟通机制。三是狠抓普查经费落实,确保足额到位。四是抓好综合试点,积累经验,制定出科学、可行的普查方案,并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的准备工作。五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开展普查宣传活动,使普查深入人心。六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七是扎实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等各环节的工作,尤其要高度关注并解决好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在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确保普查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巩固提高拓展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
坚决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调查单位名录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我市入库企业名录管理、维护与更新。探索建立“三下”企业名录库维护更新机制。严格入库标准,加大核查力度,及时做好企业纳入和退出工作,确保入库企业及信息真实准确;按照国家“企业一套表”制度规定,在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做好“企业一套表”的规范、精简和整合工作。要加强对数据处理软件操作的学习培训,尤其是新“入规”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达到熟练掌握和推广应用要求。结合统计信息化建设,及时解决联网直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联网直报系统和统计业务网络安全高效、平稳顺畅。
(三)认真做好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统计监测。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3】3号)和市的要求,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我市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实施监测。在抓好全面小康统计监测的同时,还要按照省经济工作会上明确对市县考核的要求,扎实抓好全市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综合测评的相关工作。
(四)认真做好全市创新社会管理统计监测。
落实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社会管理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监测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2]196号),抓好全市社会管理的统计监测工作,为我市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做好统计支持。
(五)认真搞好各项常规统计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重点服务业、能源、投资、劳动工资、劳动力、社会、科技、环境等各项常规统计工作。
(六)认真做好各项专项统计调查。
在抓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及在乡创业调查、幸福感指数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成本费用调查等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做好固定资产投资调查试点。配合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
(七)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按照“先进库再有数,不在库不出数”的原则,重点结合2012年“企业一套表”年报,做好“三上”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中相关基本情况的更新和维护,包括法人企业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更新、维护。
(八)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充分发挥国民经济核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计职能,重点加强涉及支撑GDP增长相关指标的部门统计工作,增强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严格部门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确保调查主要内容不重复、不交叉、不矛盾。规范部门数据发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数据发布的有关规定,实施部门统计数据发布预先告知制度。
(九)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顺应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改革需要,加强统计网络信息安全和中心机房的改造建设力度,加快乡镇和社区服务中心统计网络延伸建设步伐,建设安全、快捷、稳定的统计网络系统;按照国家及省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处理环境搭建、设备购置、业务培训等方面工作。
三、抓服务
全市统计系统要在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积极主动服务。一是加强统计监测。更加重视经济先行指标变化,着力开展有时效性、有针对性、有深度的统计分析,积极主动地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为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统计需求提供有价值的统计服务。重点做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全面小康进程、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和增比进位等监测。二是整合现有统计产品,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精品”。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统计部门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统计资料制度,积极做好统计信息的主动公开。四是加强统计新闻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项社会经济数据及各类普查、大型调查统计公报。
四、抓调研
精心选择课题,围绕投资、产业园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培育、服务业发展、民生改善等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调查,认真研究,认真分析,多出有深度、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重点做好提高全市工业经济、城镇化率、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四个比重”的调研。
五、抓法制
一是积极推进地方统计立法工作,认真做好《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后评估工作。二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六、抓党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增强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继续开展以“十破十立”为主要内容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为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障。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党风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开展“数据质量建设年”“行风建设年”活动,把实事求是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坚持科学统计、依法统计,始终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四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是检验统计人是否勤政廉政的重要标准”理念,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应对“四个考验”、谨防“四个危险”,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消极腐败现象。
七、抓队伍
一是强化班子建设,努力提高班子谋划全局、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强化干部培训,让统计干部拓宽视野,丰富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按照黔府发〔2011〕22号、筑府发【2011】70号、筑府发【2013】5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和乡镇专职统计人员,尤其是社区统计机构和专兼职统计人员。贯彻执行省统计局《关于实施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和〈县级统计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统字[2012]83号)《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确保统计工作落实到基层。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严谨、公道正派、政府信赖、群众满意的统计队伍,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