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贵阳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链接:http://tjj.guiyang.gov.cn/2020_zwgk/2020_zfxxgkzl/2020_zfxxgknb/)。如需进一步了解市统计局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统计局计算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B区3楼335,邮编:550081,电话:87989119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贵阳市统计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有序、正常运转。
(一)主动公开
一是维护运行门户网站。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贵阳市统计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和专题专栏等五大一级栏目,突出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在线搜索功能,为群众检索信息、查询数据和反映问题提供便利。
二是更新维护基本信息。贵阳市统计局按照《条例》要求,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内设和直属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三是及时发布重点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贵阳市统计局发布贵阳经济社会统计月报11篇,统计信息与分析41篇,统计公报1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1个,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1篇,重大决策预公开1个,规划计划1篇,年度部门预算及决算各1次,政府采购信息1篇,人事任免文件5个以及建议提案办理说明1个。
四是政务服务渠道畅通。贵阳市统计局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栏目发布包括公共服务、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在内的3大类20项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在线查询政务服务事项和发起政务需求提供便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线受理并办结政务服务事项7件,行政处罚9件。
五是加强在线互动交流。贵阳市统计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置“互动交流”栏目,提供局长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在线交流通道,并针对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在“回应关切”栏目中予以答复和反馈。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贵阳市统计局共发起意见征集1次,网上调查1次,受理并办结在线咨询27次,发布回应关切信息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贵阳市统计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依法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10件,其他处理1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是查询相关统计调查数据。全年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及《贵阳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网站栏目设置,修订完善了《贵阳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2022年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贵阳市统计局开设和维护互联网门户网站1个,微信公众号1个。
(五)监督保障
贵阳市统计局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明确任务、细化目标,推进深化政务公开,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开展的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并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评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网上调查和在线意见征集的频次和内容不够丰富。
二是网站栏目还不够完善,需要结合网民反馈的新需求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行优化。
下一步,贵阳市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调整和变动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四是严格信息上网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贵阳市统计局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